在香港工作和注册公司必须了解——香港强积金(MPF)和劳工险ECI

香港强积金简介
香港强积金(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简称MPF)是香港政府于2000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的一项退休保障计划。此计划旨在为香港的所有雇员提供一个安全的储蓄方式,确保他们在退休后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保障。强积金由私营机构管理,资金投资于不同的基金中,旨在为成员的供款增值。
 
哪些人需要缴纳强积金(MPF)?
大多数18至65岁的雇员和自雇人士都需要参加强积金计划,具体而言包括:
1.一般雇员:从事任何行业,获连续雇用60日或以上的雇员。
2.临时雇员:一般是指饮食业及建造业等受雇少于60日的雇员。
3. 自雇人士:生产或买卖货品,或透过提供服务以赚取收入(即是为自己工作的人)独资经营者及合伙公司的合伙人均属自雇人士。
但是,以下几类人可以豁免缴纳:
年龄未满18岁或已超过65岁的员工;
家庭雇佣的仅做家务的劳动者;
香港的自雇小商贩;
法律规定的退休金受保障的公职人员和教师;
在香港居住时间不超过13个月并且已经有境外退休保障方案的境外人员;
国外驻港办事处的员工。
 
香港强积金缴纳标准
缴纳比例:雇员和雇主各自需要按照雇员薪资总额的5%缴纳强积金。
香港强积金MPF:供款比例根据雇员的月收入而定。收入在30000HKD及以上,每月总供款3000HKD,雇员和雇主各供款1500HKD。收入在7100HKD至30000HKD之间,每月总供款按收入的10%计算,雇主和雇员各承担5%。
收入在7100HKD及以下,雇员无需供款,但雇主仍需按雇员收入的5%供款。
按月供款,供款金额会计入雇员的个人强积金账户。
例如,如果一名雇员的月薪为30,000港元,那么雇主和雇员各自需要缴纳的强积金金额为1,500港元(30,000港元×5%)。如果一名雇员的月薪为20,000港元,那么雇主和雇员各自需要缴纳的强积金金额为1,000港元(20,000港元×5%)。
 
如何提取强积金
强积金的提取通常在成员达到65岁退休年龄时进行,具体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取:
1.分期提取:分批次提取,自己可以决定提取时间、次数以及提取金 额;
2.一笔过提取:即一次性提前账户内的强积金;
3.保留在强积金计划内继续投资。
除此之外,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成员也可以提前提取强积金:
提早退休:成员必须年满60岁,且已经终止所有受雇或自雇工作,并作出法定声明表明无意再次受雇或自雇。
永久离开香港:成员必须作出法定声明,表明已经或将会离开香港,且无意作为永久居民返回香港工作或定居。同时,需提供证明文件,显示成员已获准在香港以外的地方居住。
完全丧失行为能力:成员因健康原因永久无法从事其之前的工作,并需提供注册医生或中医的医学证明。
罹患末期疾病:成员患有预计寿命不超过12个月的疾病,并需提供注册医生或中医的医学证明。
小额结余:如果成员只有一个强积金账户,且账户余额不超过5,000港币,同时距离最后一次供款日起至少12个月,并作出法定声明表示无意再受雇或自雇,则可以申请提取。
香港劳工险ECI(Employees' Compensation Insurance),即雇员补偿保险,是香港法律要求雇主必须为其雇员购买的一种保险。其主要目的在于保障雇员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死亡或患上职业病时能够获得合理的赔偿。通过这种保险,雇员可以获得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丧葬费用等赔偿。
投保所需资料:
雇主资料:
雇主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如身份证、商业登记证等)。
公司注册证明或营业执照副本。
雇员资料:
雇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位、工资水平等基本信息。
雇员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如香港身份证)。
业务性质说明:
企业经营业务的描述,以便保险公司评估风险等级。
工作场所的地址和描述,特别是存在较高风险的工作环境。
保险申请表:
完整填写的保险申请表格,这通常由保险公司提供。
其他可能需要的资料:
特定行业可能需要提供额外的资料,例如安全记录、事故报告等。
如果有特殊设备或工作条件,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安全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