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备案 - SPV37号文个人存量权益登记和ODI存量权益登记已开始

外汇管理局发布《2021年度外商直接投资企业(FDI)年报“多报合一”及境外投资企业(ODI)存量权益申报指引》,做过FDI(外商投资企业)、ODI(境外直接投资的境内主体)、SPV(个人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都需要进行年报申报或存量权益登记!今天AC国际小编带大家了解下具体申报详情!

 

申报时间

2022年FDI“多报合一”年报时间(2022.1.1-2022.6.30)

ODI/SPV存量权益登记时间(2022.1.1-2022.6.30

 

37号文申报事宜

A.37号文报送主体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的相关规定,办理37号文登记的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含)期间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暨SPV存量权益登记),向外汇局报送上年度境外企业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相关数据信息。

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已办理37号文登记的境内居民个人在境外设立的第一层特殊目的公司。

 

B.37号文报送方法

通过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银行端向外汇局报送上年度境外企业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相关数据信息。(根据外汇局通知,各申报主体可自行或委托银行申报,但是实际操作中只能通过银行端办理)

 

C.逾期未办理37号文存量权益登记后果

对于未按照规定或逾期办理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境内主体,一经发现,外汇局将对其进行业务管控,并依法予以处罚,银行不得为其办理资本项下外汇业务。

 

境外投资备案ODI存量权益申报细则

申报主体

2021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ODI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的境内投资主体。

申报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申报内容

主要为上年度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数据。

申报方式

企业自行申报或委托银行、会计师事务所代为申报。

未按时登记被管控后业务将受影响

未按规定报送年报数据或存量权益登记的企业,信息系统将被设置为“业务管控”状态。虽然逾期可以补报,但是我外汇局将视情况对企业予以处罚后才能补办手续,将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恢复为“正常业务”状态。但是,被业务管控后,还是可以办理补报的。企业完成登记后,若发现数据有误,可以重新申报,原申报数据即被覆盖!

 

上述项目,AC国际咨询可为您提供专业的指导意见,如获得更多关于存量权益登记的资讯,欢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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