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香港公司后有哪些税务需要申报?及香港缴纳税款相关问题汇总

?上次AC国际咨询小编给大家介绍了香港缴纳税的方式方法,今天在给大家总结下香港税务情况及缴税关注的相关问题:

香港税务税种介绍:

常见的增值税在香港是不征收的,香港税务的优胜之处在于只设三项直接税,并设有免税额制度,使税负得以减轻。三项直接税为:

香港企业所得税说明

香港以简单和低税制闻名世界,是世界上最方便营商地区之一。香港的公司税制度,或者利得税,通常是指遵循领土和固定费率的原则。实施的税收优惠增加了香港的竞争力,并加强了其在亚太地区的投资目的地的地位。

法团首200万港元的利得税税率为8.25%,其后的应评税利润则为16.5%。至于独资或合伙业务的法团以外人士,两级的利得税税率相应为7.5%及15%。

 

香港实行属地征收原则。换言之,税只征收在当地所带来的利润或经营某行业(即在香港经营业务)。因此如果你在香港进行商业贸易,但利润是从其他地方得到,则无需支付利得税,不论利润是否已汇往香港。

(1)属地原则并没有区分居民和非居民。

你可能是在香港居住,但如果你的利润是来自其他地方,这无需支付利得税。同样,如果一个非居民取得的利润来自香港,他将负责支付香港的利得税。

(2)单层企业税收制度

香港奉行单层税制,因为公司所赚取的利润征税只有一次,在公司获得的利润,即当该公司宣布分红,利润分配从而不再对公司的股东纳税。

个人薪俸税标准税率为15%。

物业税率定为15%。

香港对销售税 / 消费税 / 增值税、预扣税、资本增值税、股息税、遗产税等税项免征。

香港缴纳税款相关问题参考:

1.进行电子付款交易时,需要输入那个号码作为帐单/帐户号码?

答:缴交税款:请输入缴款单上供电子付款专用之收款帐号或列印于税单左下角的 11 位数字收款帐号,但无需输入连字号「-」 。

帐号末端如为「A」字,在使用电话或银行自动柜员机付款时,请无需输入该「A」字。如透过银行的互联网上付款时,某些银行或会要求客户一併输入「A」字,请留意个别银行指示;就电子支票/电子本票,必须输入该「A」字。

 

2.以电子支票/电子本票缴交法院费用:请输入缴款通知书上的 11 位数字的税单号码。

 

3.以电子支票/电子本票缴交判定债项利息:请输入缴款通知书上的 12 位数字的税单号码。

 

4.「转数快」付款:请扫瞄列印在帐单上的「转数快」二维码缴款。

 

5.使用电子付款方法缴交税务局的帐单,有何限制?

答:当使用电子付款方法缴交税务局帐单时,请留意以下各点:

A.你的银行提款卡/户口/电子钱包是设有每天缴款限额的。大部分税务局发出的帐单都可使用电子付款方法缴交。但有少数帐单(包括遗产税、一些徵收罚款及其他费用的帐单)不可使用电子付款服务。

B.申请新商业登记证和商业登记册内资料摘录的有关费用,除透过「税务易」的服务外,不能以其他电子付款方法缴交。

C.一张电子支票/电子本票只可缴交最多十张相同帐单类别的缴款单。

D.香港税务局接纳印备「转数快」二维码的帐单以「转数快」的方式缴款。

 

6.我怎样可以知道我的银行提款咭/户口/电子钱包的每天缴款限额?

答:有关每天的缴款限额,请向你的银行/电子钱包营运商查询。

 

7.若需缴交的款额超过我的银行提款卡/户口/电子钱包的每天缴款限额,该怎样做?

答:如需缴交的款额超过你的银行提款卡/户口/电子钱包的每天缴款限额,可将款额分开数天缴付,但全数须于缴款限期前清缴。

 

8.分期交稅,如果纳税人有财政困难不能缴付到期税款,应如何处理 ?

答:如果纳税人财政上出现极大困难而不能按时交税,可以联络追讨欠税组 [Collection Enforcement Section] 申请分期缴付税款。但任何在缴税限期当日未清缴的税款都会被加徵百分之五的附加费,而在缴税限期日六个月后仍未缴交的总额【包括税款及百分之五的附加费】则会再加徵百分之十的附加费。

 

除特殊情况外,香港税务局不会批准长还款期的分期缴税申请。就算有关分期缴税安排获批准,本局仍会向法院提出欠税诉讼,欠税人须就判定债项缴付法庭费用及利息。该利息由诉讼开始日期起计算,直至判定债项全数清缴为止。〔现时之年利率为 8.125% 〕

 

在作出申请时,纳税人须提交下列资料 :

(一) 所有最近 3 个月的银行存摺、月结单、银行或财务机构已核准的信贷资料(如适用)影印本,

(二) 一份收支表及证明文件以显示最近3个月的财政状况,

(三) 所经营业务最近3个月的管理帐目(包括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转状况及预测表(如适用),

(四) 具体的分期缴税建议,

(五) 日间联络电话。

香港税务局会对过期未缴税款,採取追讨行动,此举或会对纳税人引起不便。因此,纳税人应于缴税日期前尽早作出有关分期缴税申请。

 

9.追收稅款通知書,A公司收到税务局的追收税款通知书,信上列明A公司的僱员C先生欠缴税款20,000元,A公司应如何处理?

答:《税务条例》订明如纳税人拖欠税款,税务局可向第三者发出追收税款通知书,要求该第三者于法定时限内,将代该纳税人持有、又不超出有关拖欠税额的金钱交予税务局。假如该第三者在能遵照办理的情况下而没有依照规定办理,该第三者须负上缴交他应缴付的全部税款的法律责任。

若《僱佣条例》(第57章)适用于该僱员,僱主须遵守该条例第32(3) 条的规定,即僱主在该个工资期中总共可扣除的工资总额(包括其他各项扣除),除于某些指定的情况外,不得超过僱员在该期间所得工资的一半。

就C先生的个案而言,若他该月的工资为40,000元而未有其他需扣除项目,你便须将当中的20,000元交予税务局清缴欠税。若他该月的工资只有30,000元,你须将C先生一半的工资,即15,000元交予税务局清缴税款,并以书面解释所扣减的工资不得超过《僱佣条例》规定的款额。

有关《僱佣条例》的详情,请浏览劳工处网页 ,劳工处网页 – 有关《僱佣条例》扣除工资的限制

 

虽然香港的税务简单,但是AC国际咨询提醒大家一定要按时申报,香港税务申报过期会有罚款产生的,如果有香税务申报时间问题,看我们其它文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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