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规境外投资上市之VIE架构——如何搭建?股权结构?如何拆除?

VIE架构是通过一系列协议安排实现对境内运营实体(通常为持有特定行业牌照的企业)的控制,而不是直接持股。这种架构允许中国企业绕过某些行业的外资所有权限制,在境外资本市场筹集资金。
搭建步骤与每一层权益主体解析
设立VIE公司:
境内运营实体(VIE公司):首先,在中国成立一个或多个内资公司,这些公司将从事实际业务运营并持有必要的业务牌照。创始人或者管理团队通常是该公司的股东。
设立BVI公司:
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BVI公司):接下来,创始人(自然人)会在BVI设立一个或多个公司。这些公司的作用主要是为了隐私保护、资产隔离和税务优化。BVI公司通常由创始人的家族信托或私人信托持有,以进一步优化税务并保护个人资产。BVI 对公司注册的要求简单,成立程序快捷、维续成本低廉、保密性高;宽松的外汇管制;无须缴付任何所得税、预提税、资本利得税、资本转移税、继承税、遗产税或财产税。
BVI 作为创始股东的持股主体,股东用自己100%持有的BVI公司持有其在开曼公司的股份,而非个人直接在开曼公司持股,若以后开曼公司有分红或者出售股票所得收入,该项收入进入 BVI 公司而非个人,BVI 免税且具保密性,股东避免了被立即征收个税,具有递延纳税或者可能免税的功能。
设立开曼公司:
开曼群岛公司(上市主体):在开曼群岛设立一家公司作为境外上市的主体。选择开曼群岛是因为其法律环境对上市公司友好,并且税收政策优惠。开曼公司一般由BVI公司持有。
设立香港公司:
香港控股公司:在开曼公司之下设立一个香港公司作为中间控股公司。香港的地理位置和税收协定对于连接内地和国际市场非常有利。香港公司持有外商独资企业(WOFE)的股权。
从具体注册操作层面讲,用香港作为股东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WFOE),需要对股东进行公证,而香港公司的公证费用和时间成本,均比对开曼进行公证节约很多。
设立WOFE:
外商独资企业(WOFE):在香港公司之下设立WOFE,它将通过一系列合同协议来控制VIE公司,从而获得VIE公司的经济利益。这些协议可能包括投票权协议、独家服务协议、借款协议等,确保WOFE能够指导VIE公司的经营决策,并获取大部分经济收益。
37号文登记:
根据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进行境外投资和融资,需要进行37号文登记。这一步是为了确保VIE架构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
权益主体的关系
最终受益人(创始人/管理层):通过BVI公司和潜在的家族信托间接持有开曼公司的股份,是整个VIE架构的实际控制者。
开曼公司股东:可以是BVI公司、其他投资者或公众(如果已经上市),享有开曼公司的所有权。
香港公司:作为中间控股公司,持有WOFE,并帮助优化跨境交易的税收。
WOFE:通过合同协议控制VIE公司,但不直接拥有其股权。
VIE公司:虽然不是WOFE的法律子公司,但它的运营和大部分经济利益被WOFE所控制。
VIE架构如何拆除?
确定重组方案并选定上市主体:
评估现有的VIE架构,并决定是否要将境内运营实体(VIE公司)或外商独资企业(WOFE)作为新的上市主体。这一步骤包括对法律、税务和商业影响的全面分析。
解决境外投资者问题:
妥善处理境外投资者的股权或权益。这可能涉及到直接用自有资金回购境外投资者的股份,或者通过其他金融工具(如现金、新发行股票等)补偿他们。确保所有相关方达成一致,并签署正式协议。
终止VIE控制协议:
签署书面协议以终止所有的VIE控制协议(例如投票权协议、独家服务协议、借款协议等)。解除WOFE对VIE公司的合同控制,使得VIE公司不再受到境外实体的影响。
调整股权结构:
根据需要调整境内上市主体的股权结构。这可能意味着增加新的股东,减少现有股东的比例,或是进行一系列的股权转让。
处置境外特殊目的公司(SPV)及WOFE:
对于设立在境外用于搭建VIE架构的BVI、开曼或其他离岸司法管辖区的SPV,以及香港控股公司,需要决定是保留、出售还是注销。同样地,对于境内的WOFE也需要做出相应的处理,比如将其与VIE公司合并或直接注销。
境内业务公司重组:
如果计划让VIE公司在境内上市,则需对境内业务公司进行重组,使其成为合法合规的上市主体。这可能涉及资产注入、业务整合等操作。
终止境外员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如果存在这样的计划,应该按照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妥善结束它,以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
外汇登记及其他合规事项:
注销或转让境外主体以及境内居民设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的外汇登记。此外,还需考虑其他相关的中国法规要求,如税收申报、资本项目管理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