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筹架构选型如何适配不同行业需求?——“合规、控权、融资”三者之间的平衡

红筹架构选型需要以行业监管特性、外资准入限制、控制权需求以及融资目标为核心锚点,结合“大红筹/小红筹”“纯股权控制/VIE协议控制”这两大维度,来适配不同行业:

 

1.国有大型民营企业(如能源、基建、传统制造业)

适配模式:大红筹架构(境内法人控制+纯股权控制)

核心逻辑:此类企业其控制主体为境内国企大型民企集团,需符合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要求,股权结构需“清晰,且要做到透明”;并且,这类企业,大多属于外资允许的行业例如制造业,无需采用VIE架构

架构示例:境内集团公司→香港子公司→开曼上市主体(直接持股),如中国移动、中国石油

优势:合规成本比较低,这与国企的监管相契合;融资规模较为大,适合在海外进行大规模的募资;后续能够直接对接“H+A双市场”,(在2024年的深圳试点中打通了红筹回归A股的通道

 

2.外资限制禁止行业(如互联网、教育、传媒、医疗)

适配模式:小红筹架构+VIE协议控制

核心逻辑:此类行业,像教育科技、互联网平台这类属于《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限制禁止类”的范畴,外资不能够直接掌控股权;需要借助VIE协议(例如通过独家服务、对股权进行质押等这种方式),以此来达成境外主体对境内运营实体的控制,与此同时呢,还得满足数据安全方面的要求,如教育数据归属于境内以及“双减”等行业的监管规定

架构示例:创始人→BVI控股公司→开曼上市主体→香港WFOE→境内运营实体(VIE协议控制),如陪练猫教育科技(适配港股上市,规避外资限制+数据合规)

优势:解决外资准入限制、保留创始人控制权(通过AB股/家族信托)、适配海外上市,开曼主体认可度高

 

3.外资允许/部分限制类行业(如一般制造业、消费服务业)

适配模式:小红筹架构+纯股权控制

核心逻辑:此类行业,例如普通制造业、连锁消费,外资可持股,(或需中方主导),无需VIE架构;通过境外主体,直接收购境内运营实体股权,此架构较为简单,税务方面效率颇高,就像香港中间层能够减免股息预提税这样

架构示例:创始人→BVI控股→开曼上市主体→香港公司→境内实体(直接股权控制)

优势:操作成本低(无VIE协议复杂度)、税务优化(香港开曼的“税务中性”)、适配中小规模融资

 

关键选型总结:

行业类型

核心限制

适配架构

案例/依据

国有/大型民企

国资监管、股权透明

大红筹+纯股权控制

中国移动

互联网/教育/传媒

外资禁止/限制、数据安全

小红筹+VIE

陪练猫教育

一般制造/消费服务

外资允许、税务优化

小红筹+纯股权控制

传统制造业境外上市

 

最终红筹架构选型需先看“行业监管红线”(例如在外资准入以及数据安全等方面),再匹配“控制主体类型”(法人或自然人),最后优化“离岸层级”(BVI的那种隐私性、开曼的上市便利性),以达成“合规、控权、融资”这三者间的平衡。#红筹架构#VIE#海外架构#ODI备案#37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