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海必知——ODI、FDI与37号文登记

ODI备案,即境外投资备案,是指中国境内企业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在商务部门和发改委等部门进行备案或核准。
何时需要办理
境内企业在进行以下境外投资行为前,需要办理ODI备案:
- 在境外新设非金融企业或子公司;
- 并购境外非金融企业的股权或资产;
- 对境外企业进行增资、再投资等。
办理要求
1.企业要求:
   - 境内公司依法设立,成立满一年以上,并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一般低于70%,净资产回报率高于5%;
   - 具备相应的投资实力、经营能力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2.投资项目要求:
   - 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境外投资导向,不属于敏感行业和敏感国家地区;
   - 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具有明确的投资计划和可行性。
所需文件
1.发改委和商务部: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投资项目的详细计划书,包括投资目的、金额、资金来源、投资国家或地区、目标企业等;
   - 资金来源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财务报表等;
   - 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表明同意进行海外投资;
   - 境外公司章程及相关协议;
   -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
   - 尽职调查报告(如涉及并购)。
2.外汇管理局:
   - ODI备案通知书;
   - 其他相关材料。
具体流程
1.发改委备案/核准:
   - 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境外投资备案表、营业执照等材料;
   - 发改委进行初步审查和正式审核,可能需要补充材料或说明;
   - 审核通过后,获得《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或《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文件》。
2.商务部门备案/核准:
   - 提交《境外投资备案表》、境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相关章程、董事会决议等材料;
   - 商务部门审核通过后,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3.外汇管理局登记:
   - 凭发改委和商务部门的备案文件,到银行办理外汇登记;
   - 银行审核材料,完成外汇登记手续。
FDI(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即外商直接投资,指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设立企业或对中国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获得企业的经营管理权或控制权。
何时需要办理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进行以下投资行为时,需要办理FDI手续:
- 设立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 并购中国境内企业的股权;
- 对中国企业进行增资扩股。
办理要求
1.投资者要求:
   - 外国投资者应为依法设立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2.投资项目要求:
   - 符合中国的产业政策和外商投资准入规定;
   - 投资领域不得属于禁止或限制外商投资的行业。
所需文件
1.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 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护照等);
   - 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 企业章程、合同(合资、合作企业);
   - 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委派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任职文件;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并购境内企业:
   - 并购协议;
   - 被并购企业的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资料;
   - 尽职调查报告;
   - 其他相关文件。
具体流程
1.商务部门审批:
   - 提交设立申请及相关材料;
   - 商务部门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
   - 批准后,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 凭批准证书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
   - 提交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章程、股东资格证明等材料;
   - 领取营业执照。
3.外汇管理局登记:
   - 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登记手续;
   - 提交营业执照、批准证书等材料;
   - 完成外汇登记,获取外汇账户。
4.其他部门备案:
   - 根据行业和投资规模,可能还需在税务、海关、质检等部门办理备案或登记手续。
37号文登记是指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所规定的外汇登记手续。
需要办理的情况
以下情况需要办理37号文登记:
- 境内居民以境内外合法资产或权益向境外特殊目的公司(SPV)出资,用于境外投融资;
- 通过特殊目的公司进行返程投资,即在境外融资后,将资金调回境内投资。
办理要求
1.登记时间:应在设立或控制SPV后30天内办理登记。
2.登记主体:境内居民个人,包括持有中国境内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武装警察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以及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境外个人。
3.合规性要求:确保所有境外投资和返程投资活动符合中国外汇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
所需文件
1.书面申请:包括《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明文件:境内居民个人的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
3.公司文件:特殊目的公司的登记注册文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证明文件(如股东名册、认缴人名册等)。
4.其他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资金来源证明、投资协议、境外融资计划等。
具体流程
1.准备材料:根据上述文件清单准备相关材料。
2.提交申请:向所在地外汇管理局或其授权的银行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3.外汇局审核:外汇管理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其完整性和合规性。
4.登记完成:审核通过后,外汇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并发放相关登记文件。
5.后续报告:定期向外汇管理局报告SPV的相关信息,包括设立、变更、清算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