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新加坡公司的税务知识——企业所得税优惠与避免双重征税协议解析

企业出海中,很多企业家会选择利用新加坡公司作为中间路径公司来搭建出海架构,因为这样可以帮企业享受更加优惠的税务,如果您近期也在搭建企业出海架构或者注册新加坡公司,那么今天这篇文章您就不得不看了,今天小编要聊的是新加坡公司企业所得税的税务优惠和避免双重征税协议解析。
新加坡企业所得税
标准税率:新加坡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7%。
征税原则
半属地主义:新加坡采用的是“来源地”原则,即只对企业在新加坡产生的所得或来源于新加坡的收入征税。对于非居民企业,仅对其在新加坡境内的营业所得或来源于新加坡的被动收入(如利息、租金等)征税。
免税和减免政策
起步税务优惠 (Start-up Tax Exemption, STE):为鼓励创业,新成立的公司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享受税务豁免。例如,在首个3个纳税年度内,首20万新元的正常应税收入可享有部分免税。
前10万新元:75%免税;
接下来的10万新元:50%免税。
扩展版起步税务优惠 (Enhanced Start-up Tax Exemption, ESTE):如果符合条件,还可以申请更高额度的免税。
外国源收入免税:符合条件的外国源收入,包括海外分支机构利润、国外服务收入、海外特许权使用费等,在汇回新加坡时可能免于征税。
资本利得免税:新加坡不征收资本利得税,因此出售资产或投资获得的收益通常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报税时间
新加坡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申报截止日期为每年的12月15日。此外,税务利润需在每年12月财务税点后三个月内申报预估税,并在11月前完成最终报税。
避免双重征税协议 (DTA):
新加坡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DTA,也称为双重税收协定或DTT)是新加坡与DTA合作伙伴达成的关键协议,确保了跨境经营的企业和个人不会因为同一收入在两个国家被重复征税。通过与他国签订DTA,新加坡能够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避免了不必要的资金流失,减少了跨国业务活动中的税务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根据新加坡双重征税协定,他所涵盖的收入类别包括:
商业利润:通常情况下,企业的营业利润只会在其实际运营所在的国家征税,即所谓的“常设机构”原则。如果企业在新加坡没有常设机构,则该企业可能不需要在新加坡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这些金融交易所得通常会在来源国以较低的税率扣缴,或者在某些情况下完全免于扣缴税。
不动产收入:来自不动产的收入一般会在不动产所在国征税,但DTA可能会规定具体的税率或免税条件。
关联企业之间的支付:如贷款利息、服务费用等,可能会依据DTA中的条款享受特定的税收优惠。
航空和海运收入:从事国际运输的企业可能享有特别的税收规则,例如仅在其居住国而非来源国征税。
个人服务收入:包括董事费、独立和依赖的个人劳务报酬等,可能会根据DTA中关于个人居住地和服务提供地点的规定来确定应税地点。
资本收益:新的DTA更新可能会引入对资本利得的特殊规定,比如处置股票或其他资产时产生的收益如何征税。
政府和非政府年金及养老金:这些款项的征税方式也可能受到DTA的影响,有时会给予居住国优先征税的权利。
科研人员、教师、艺术家、运动员等特定群体的收入:这些类别的个人可能会有专门的条款来处理他们的跨国收入。
外国税收抵免 (FTC):
对于已经在外国缴纳的所得税,新加坡允许企业在计算其新加坡应缴税额时申请税收抵免。这意味着企业可以减少其在新加坡的税负,以反映已经在其他司法管辖区支付的税款。
特别税务计划:
新加坡还可能为特定类型的海外收入提供额外的税务优惠或计划,比如家族办公室的免税待遇等。这类计划往往有特定的资格要求,并且可能需要提前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或其他相关机构申请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