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

​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是海南自贸港核心政策之一,这项政策可以充分发挥海南背靠超大规模国内市场和腹地经济的优势,大力发展双向加工贸易或“一头在内一头在外”的新型中高端加工贸易,推动海南抢抓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重要机遇。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者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超过30%(含)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这将提高海南产品进入内地市场的竞争力,吸引高关税产品的制造类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大宗商品加工类企业进驻海南。

适用条件

1.可以享受相关政策的企业需在特定区域(目前为洋浦保税港区、海口综合保税区、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特定区域管理机构(目前为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综合保税区、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备案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2.加工增值率的计算方法

①货物出区内销价格:以备案企业向境内区外销售含有进口料件的制造、加工所得货物时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确定;

②境外进口料件价格:以备案企业自境外进口该料件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确定,并且应包括该料件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③境内区外采购料件价格:以备案企业自境内区外采购该料件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确定,并且应包含该料件运至洋浦保税港区的运输及其相关运费、保险费。

政策依据

1.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

《方案》提出,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者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超过30%(含)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2.2021年7月8日,海关总署印发《海关对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货物内销税收征管暂行办法》

《办法》中明确对在洋浦保税港区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有进口料件或者含有进口料件且加工增值超过30%(含)的货物,出区内销的,免征进口关税。

3.2021年7月13日,海口海关发布《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货物内销税收征管海关实施暂行办法》

文件中详细规定加工增值涉及的企业管理、产品备案、货物出区进口申报等业务流程操作,进一步明确企业申请享受加工增值政策采用自主核算、如实申报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2021年12月1日,海关总署公布,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保税港区先行先试的“一线放开、二线管住”进出口管理制度扩大试点

意味着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出区享受免征关税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海口综合保税区、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

操作流程

特定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洋浦保税港区(或海口综保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备案和加工增值业务办理。

1.备案企业按规定向海关办理加工增值申报手续;

2.审核通过后,海关系统自动生成该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征进口关税确认编号;

3.备案企业将该编号告知境内区外进口企业;

4.境内区外进口企业凭该编号,向海关办理进口申报手续,自行缴纳相关税款。

洋浦保税港区(或海口综保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在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海南特色应用”中“洋浦专区”和“海口综保区专区”增设了加工增值申报办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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