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享受海南双15税收政策?如何判断企业是海南自贸港的鼓励类产业企业以及是否“实质性运营”

​企业总部和分支机构如何享受该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对总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其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可享受优惠。

对总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外的企业,只有其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可享受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进一步明确:

对总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企业,仅将该企业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含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外设立的二级以下分支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三级以下分支机构)纳入判断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范围,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外的分支机构不纳入判断范围。

对总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外的企业,仅就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分支机构(不含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外设立的二级以下分支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三级以下分支机构)判断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外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纳入判断范围。

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有哪些?

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和《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上述目录如有修订按新修订版本执行。目前,内资方面,2019年版全国的鼓励类产业是821项,海南在享受这821项的同时,另外增加143项。外资方面,2022年版外商鼓励类产业目录,全国519项,海南全部享受,还额外增加72项。

企业如何认定是否属于鼓励类产业?

企业的主营业务须属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所列举的产业项目,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60%以上。企业申请鼓励类产业税收优惠采取“自行判定、申报承诺、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申报办理方式,即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条件、自行申报税收优惠并根据要求留存备查资料。

何为实质性运营?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实质性运营是指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对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

  • 2021年3月,海南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有关问题的公告》,对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有关问题进行明确。

  • 2022年9月,海南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对鼓励类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有关问题进行了具体阐释和补充解读。

  • 2022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印发《关于做好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对生产经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标准、人员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标准、从业人数的计算、居住天数的计算等政策标准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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