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香港审计

 
 凡于中国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管理层所制定的账目,均须按中国香港公司条例(中国香港法例第三十二章)委任独立核数师审核每年的账目,以便公司能向各股东于每年的周年股东大会审阅。此外,中国香港税务局亦会要求公司于递交报税表时附上已审核之财务报表,以便进行评税程序。
  法定核数审计是按照中国香港法例及中国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的核数准则而进行。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客户的行业特性,并对企业的运作模式、管理架构、潜在问题及风险管理等各项因素,作出周详及切实的审计意见;而我们在进行审查程序的同时会与客户保持沟通,令到客户对本身的企业财务状况,有适当的了解。 
  除法定审核外,我们亦会按情况,为客户提供以下服务,如:
  ◇  进行合并、收购或上市时之尽职审查服务
  ◇  针对性报告,例如公司估值及营运效益评估
  ◇  评审公司内部运作、外部监控系统,以至库存盘点系统
  ◇  对指定问题作深入调查,并研究及提出改善建议
  ◇  为各大小独资及合伙经营业务作审计,以增其帐目之可靠性
  ◇  其它因应客户要求的特别审计
  我们都能为客户提供以下有关的服务适合会计计算机软件编制及保存账册
  ◇  按时编制及结算会计账目报表
  ◇  列出部份项目明细,以便进行审核工作
    ◇协助设立及改善公司之会计系统 一般客户会要求以月结方式处理账目,务求清晰及有效地了解公司本身的业务状况。然而,部份客户亦会按个别情况,选择以 季度、半年或年结型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