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股票印花税的常见问题
当香港证券的实益权益作出转移时 ,便须缴付印花税 。
以下的例子说明在不同情况下,计算印花税的正确方法 。
例子一:餽赠股票须缴纳的印花税
A先生、A太太及他们的儿子在X公司股票首次公开招股时,每人获认购1,000股。A太太及儿子在2023年11月20日将他们各自名下的股票转赠予A先生。A先生于同日把上述三张股票証书存入他个人名义的证券户口,而当日X公司股票的收市价为8元。在11月21日,A先生透过股票经纪以每股市价10元在证券交易所出售合共3,000股X公司的股份。
印花税
(a)转让书(A太太于11月20日转赠予A先生股份)
($8x1,000x0.2%)(不足$1之数须当作$1计。)+$5=$21
(b)转让书(儿子于11月20日转赠予A先生的股份)
($8x1,000x0.2%)(不足$1之数须当作$1计。)+$5=$21
(c)售卖单据(A先生于11月21日出售的股份)
$10x3,000x0.1%=$30
转让书(如适用)每份文书$5定额印花税
原因:由于A太太及儿子把他们名下X公司的股票(香港证券)送赠予A先生的转让涉及转移实益权益,故须缴付印花税。本署会以有关公司股票在转让当日联交所收市价作为其市值以计算股票转让的印花税。而A先生其后售出的3,000股份是另一项
买卖,亦须缴付印花税。
例子二:在不同证券帐户之间转让股票
A先生在证券公司分别拥有一个以个人名义登记的户口及另一个与太太联名登记的户口。A先生在2023年11月22日指示股票经纪把他在个人户口内1,000股X公司
的股份转移至上述联名户口中。在转让当日,X公司股票的收市价为每股50元。
印花税
转让书(由A先生户口转至A先生与太太联名户口)
($50x1,000x0.2%x1/2)+$5=$55
原因:由A先生个人户口转移股票至联名户口,涉及无偿产权转移(即送赠),故须课缴印花税。本署会以有关公司股票在转让当日联交所收市价作为其市值以计算股票转让的印花税。有关原则亦同样适用于将股票从某人户口转移至其他人户口的情况。其他人户口包括但不限于亲属或其占多数股份的有限公司的户口。这类的股票转让都涉及实益权益转移,须缴纳印花税。
例子三:相联法人团体之间转移股票,但没有根据《印花税条例》第45条申请集团内部宽免
ABC公司指示股票经纪于2023年11月24日转赠2,000股X公司的股份给其全资附属的M&M公司。在转让当日,X公司股票的收市价为每股70元。ABC公司或M&M公
司均没有向印花税署申请《印花税条例》第45条的集团内部宽免。
印花税
转让书(由ABC公司转至M&M公司)
($70x2,000x0.2%)+$5=$285
原因:尽管两间公司或会符合《印花税条例》第45条的集团内部宽免,但由于它们未有向本署提出宽免申请,交易所参与者须就有关转让收取印花税。本署会以有关公
司股票在转让当日联交所收市价作为其市值以计算股票转让的印花税。
例子四:在客户户口之间转移股份以完成交收
股票经纪在2023年11月20日为客户A先生出售1,000股X公司的股份。在2023年11月22日,因A先生未能提供X公司的股份作交收,便透过股票经纪向B先生借货以完成交收。其后在11月23日,股票经纪在市场上为A先生购入1,000股X公司的股份交还给B先生。A先生与股票经纪及B先生与股票经纪的「证券借用及借出协议」均没有在有关借用完成后30天内向印花税署署长登记。X公司于11月20
日、11月22日及11月23日的收市价分别为80元、82元及75元。
印花税
(a)售卖单据(A先生于11月20日出售的1,000股份)
$80x1,000x0.1%=$80
(b)成交单据(B先生于11月22日借给A先生的股份)
($82x1,000x0.1%)(不足$1之数须当作$1计。)x2=$164
(c)购买单据(A先生于11月23日购买的1,000股份)
$75x1,000x0.1%(不足$1之数须当作$1计。)=$75
(d)成交单据(A先生于11月23日交还B先生的股份)
($75x1,000x0.1%)(不足$1之数须当作$1计。)x2=$150
原因:在客户户口之间转移股份以完成交收,会被当作是售卖及购买的交易,须课缴印花税。同样地,其后的证券交还亦被当作是售卖及购买的交易,也须课缴印花税。本署会以有关公司股票在转让当日联交所收市价作为其市值以计算股票转让的印花税。
即使股票经纪使用证券公司的公司帐户(houseaccount)或借用的股份以完成结算交收,有关的股份转移(即证券借用及稍后的证券交还)均被当作是售卖及购买的交易,而须缴纳印花税。但是,如(1)A先生与股票经纪及(2)B先生与股票经纪的「证券借用及借出协议」在符合《印花税条例》第19(12)及19(12A)条的规定下,向印花税署署长登记,有关的证券借用及借出交易则可豁免印花税。
例子五:无法提供书面证据错误交易
错误的交易应不会涉及实益权益转移,故无须课缴印花税。但是,股票经纪必须提供充分的书面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最初的指示纪录、交易错误报告、取消和取缔合约报告及修改表格等,以证明有关交易错误。在欠缺充分的书面证据的情况下,股份在户口之间的转移会被视作实益权益的转移,而须课缴印花税。
加盖印花期限
如有关股票的售卖或购买在香港完成,交易所参与者须在交易后2天内缴交印花税。
如逾期加盖印花,须另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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