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申请避免双重征税的税收协定优惠方法

香港目前已与全球55个国家和地区签署并生效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安排(CDTA)(2025年12月官方最新数据,另有8个已签署未生效),包括内地、加拿大、土耳其、越南等主要经济体,通过申请税收协定优惠,能够大幅降低境外预提税税负,核心前提为香港公司被认定为“受益所有人”,并且满足协定约定的持股、期限等法定条件。

香港与内地对“受益所有人”的判定都需要遵循OECD准则,核心维度一致:实际控制权(拥有股息处置权、承担经营风险)+ 具备经营实质 + 非导管公司;在实操中内地税务机关会额外关注企业实际经营活动的真实性,核查是否仅是收取股息的空壳公司。

典型案例:香港公司从内地取得股息的优惠税率申请

  • 标准预提税率:10%

  • 优惠税率:5%(法定条件:香港公司为受益所有人+直接持有内地公司至少25%表决权股份且持股满12个月,无实缴法定要求;实操核查要求:持股实缴比例需与表决权比例一致)

  • 计算公式:应付预提税 = 股息金额 × 5%

实例:某香港公司从内地子公司收取1000万港元股息,在享受优惠后就仅需缴纳50万港元预提税,比标准税率来说节税50万港元。

完整申请流程(实操关键:资料留存备查)

  1. 准备受益所有人证明文件:公司章程、股权结构证明、决策机制说明(证明拥有控制权和处置权、承担风险、获取经济利益,非导管公司)、转让定价文档(如涉及关联交易)

  2. 向香港税务局申请《香港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书》,官方公示无补料审批周期为21个工作日(约1个月),如果需要补充材料的周期顺延

  3. 向内地股息支付方提交《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信息报告表》、香港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持股证明等材料,由支付方按优惠税率代扣代缴;内地端资料需留存备查至少10年(《税收征收管理法》要求),香港端资料按法定要求留存7年

  4. 整个的流程通常在2-3个月(业务同事实操总结),AC建议在收款前3个月就开始启动准备,如果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将按10%标准税率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