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并购前的税务规划
海外市场有不同的风俗文化、法律环境,在并购之前,企业不能仅仅着眼于规模扩张之后的好处,更需要仔细审核收购行为面临的风险。
首先,收购成本应该清晰、可控。随着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的蔓延,资本全球化正在呈现双向流动的特征,越来越多的新兴国家资本参与发达国家的产业运转。一些中国企业以为当前的并购行为是在“捡便宜”,往往忽视了并购价格背后隐藏的债务、纠纷等风险。
其次,国内企业对于法律体系的忽视,是并购失败率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在海外并购过程中,国内企业往往重视商务条款、轻视法律条款。一般来说,资产价值、付款方式和债务是通常国内企业并购谈判的重点,但一些实现协议的附加条件和细节,以及并购失败的退出方式等内容则很难受到重视。
最后,受历史的原因或是受地缘政治的影响,依然存在着多种,排除第三方的双边、多变、国际经济合作关系,避免双重征税协议(DTT)即是最普遍的一种互惠的税收安排。如投资方所在国与投资目的国之间没有互惠协议,那么通过与投资目的国间有协议的第三国,作为投资并购主体,显然经济的多。中国企业在投资欧洲时,以中联重工收购意大利公司为例,使用中国香港-卢森堡结构进入欧洲市场,是预提税降到最低。此外,国家之间的经济竞争以及战略定位的差异化,同样给国际资本提供了许多国际税务安排的机会,比如GOOLE这类IT公司在国际税务安排中,以爱尔兰作为提供技术支持的基地,使用“荷兰三明治”结构将其海外公司的实际税负降低到2.5%。
以全球为舞台的资源整合配置,使得国际机构的国际变得模糊。在国际并购交易中,常用的中间控股结构依然是人们所熟悉的BVI、开曼、中国香港等,除了设立迅速,交易成本低以外,在长期的时间中,当地法律已为国际并购律师做熟知。
总之,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不能仅从价格考虑,需要擦亮眼睛仔细衡量利益与风险。如今海外市场正处于金融危机向实体经济转移的过程中,并购目标企业会出现基本面的恶化、员工辞退费用高昂、出现隐性债务等风险。只有充分考量了风险,并且并购资产能够与自身发展产生协同效应,才有可能成为了一项成功的海外并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