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公司操作程序之在英国注册公司

1.公司名称

注册官员对您所选择之公司名称,如认为不妥,或已经由他人登记,有权予以驳回,敬请注意。含误导作用之名称概不批准——例如资源有限之公司使人误以为经营巨量大额贸易;另外如暗示与皇室政府机关关系,通常亦不予批准。为您手续方便,务请一次提出至少有3个公司名称之名单。

2.主要目标

须按特有需求拟定主要目标条款,但内容务求广泛。敬请台端以扼要但全备方式叙明申办之业务项目。

3.授权资本额

须拟定任何数额之股本,通常建议客户授权额本定为1001英镑为适宜,股本授权或发行无须另纳资金。

4.注册机关

在英格兰与威尔斯办理公司登记必须在英格兰或威尔斯境内设有登记营业处所,但非意味商业行为亦必须在机关所在地进行。股东名册必须常设于登记营业所内,以便管理。

5.董事与公司秘书

英国公司须设董事至少一人与秘书一人,仅有董事一人者,其董事不得兼任秘书。董事可由自然人或法人担任。董事不止一人者,其中一董事可兼秘书。

6.股东

英国公司须有股东至少一人,股东可由自然人或法人担任。

7.稽核

英国公司依法须设立稽核一人负责账册审查,并于年度股东常会后14天内向注册机关提报账册。

8.新设公司与现成公司之区别

有两种形态之公司可供选择——“现成公司新设公司

现成公司——立即可用:现成公司为已经成立而且现成可售之公司,仅尚未营业而已。此类型公司名称所适用之营业范围颇广泛,您可沿用原名称,或用较恰当的商名甚至更换公司名称。现成公司最大之优点为出钱即可购得,并且立即开始营业。

新设公司——等待费时:您若依程序新设公司,即使公司名称已获通过,仍须再等候4周才行。

9.有限责任公司优点

(1)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就发行股本额内承担债务。只要股东如已缴清持股全数股款,对公司债务不负责。有限公司债权人只能向公司提出给付要求,股东私人资产不连带责任。

(2)独立法律实体。

公司为独立法律实体意指应与其成员完全区别。因此,股东死亡或破产不影响公司之存续性。公司仍自由订立合同,持有不动产与从事咨询等。

(3)名称专用权。

您的名称一经登记即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使用相同名称。但商名不在此列。

10.合伙关系与有限责任公司之区别

两人或以上以个人名义或共同商业名称合伙经营。同一合伙人可代表他合伙人生成债务。此时一合伙人因无力偿还而破产。依合伙关系,将造成他合伙人之破产。是故,如意欲与人共同经营者,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不失为严谨做法。

11.公司申请手续及其他事项或服务procedures and service

(1)使用自己命名的公司,约35个工作日即可完成。现成公司,约可省一星期的时间。

(2)所需提供资料:

一人以上(含一人)的护照影印件、身份证影印件、该两名股东在中国的中英文地址。

欲设立英国公司的英文名称。

谁任主席、谁任董事及股份分配百分比:

(3)公司申请完毕后所得文件:

公司注册证书。

公司大纲及章程。

公司股票。

公司签名及钢印。(资料来源:《 发现机遇:离岸公司操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