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境外上市中涉及的37号文的4个作用
内地企业境外上市均绕不开搭建红筹架构,都涉及办理37号登记。
37号文的全称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由外汇管理局于2014年7月14日发布。
而37号文登记,是指境内居民个人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
办理37号文有4个作用
-
解决境内居民在境外持股的合规性
-
解决境外融资和返程投资的合规性
-
打通境内居民境外投资资金调回通道
-
解决境内居民在境外持股合规性的问题
中国人在境外投资或持股有诸多限制的,举个例子,外汇管理规定,原则上不允许中国自然人在境外投资。在现有的外汇管理体系下,37号文是中国自然人唯一的、合法合规地持有境外公司股份的方法。
解决境外融资和返程投资合规性的问题
返程投资通俗来讲,是指中国籍的个人或企业在境外投资之后,又回到中国境内投资了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在外汇管理局的规定下,这家外商投资企业会被认定为特殊性质的外商投资企业,即“返程投资企业”。
在这个过程中,外商投资企业在办理境内外汇登记和银行账户的时候,必须声明自己是返程投资企业,否则会面临虚假申报带来处罚的风险。
对于这种境外架构中有中国自然人的情况,则需要中国自然人完成相应的境外投资的合规手续,即37号文登记,才能顺利完成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中的“返程投资企业”标识。
打通境内居民境外投资资金调回通道
中国境内居民在境外的投资,如果产生资本项下收益,不管是分红还是交易变现,未来资金调回时如果要将收益拿回境内,进行外汇申报也需要提供已经完成的37号文登记文件。
因此,在境外融资上市架构中,所有在境外架构中持有股份的中国籍自然人都需要办理37号文登记保证外汇合规,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人:
-
中国企业创始人
-
中国企业的其他中国籍自然人股东
-
中国企业上市前的ESOP激励已行权员工
在哪里办理?
一般通过境内权益(内资公司)注册地的银行进行申报,且必须在WFOE设立(以营业执照颁发为标志)前办理。
实际操作中,以境内企业注册地银行为办理机构,如有多家境内企业且所在地不一致时,则可以在主要企业注册地银行集中办理。
如何办理?
37号文登记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协助申请人准备、整理全套申请材料,并根据银行经办人员的反馈修改材料,直到办理银行审核通过,在《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上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并在外汇局系统填报相关信息,最终出具《业务登记凭证》。
版权说明:本文资费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请以现时资费为准,本文内容源自网络,仅作分享参考,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本公众号转载的文章,我们对文章作者致以敬意并已尽可能对作者来源进行注明,若因故疏漏或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后台议定删除。
热点推荐
- 英国具体的市场情况和投资的优势及挑战,后附英国公司注阅读:264次
- 美国科罗拉多州注册的详细情况,及独特优势阅读:57次
- 新加坡——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需要知道的详细情况和阅读:469次
- 香港公司的董事,需要履行的职责是什么?有哪里需要注意的阅读:418次
- 群岛法规更新|BVI公司实益拥有权安全搜索系统(BOSS系统阅读:207次
- 香港秘书公司的详细情况,以及必备原因是什么?阅读:453次
- 线上商务讲座 | 海外投资及海外布局那些事,ODI和VIE架阅读:127次
- 作为非居民如何开立离岸账户?阅读:463次
- 国内离岸账户VS香港离岸账户,一文让你读懂两个账号的区阅读:334次
- 一文搞懂泰国公司的全部设立程序,后附泰国公司报税审计阅读:92次